上饒市廣豐區方村礦區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招標出讓公告
上饒市廣豐區方村礦區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招標出讓公告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3〕197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7號)、《關于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6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調整<礦業權交易規則>有關規定的通知》(自然資發〔2018〕175 號)等法律法規規定,上饒市廣豐區方村礦區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將進行公開招標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礦權出讓人、報名地址及聯系電話
出讓人:上饒市自然資源局廣豐分局
地址:上饒市廣豐區永豐街道豐溪路1077號
聯系電話:0793-7952259、13807936542俞先生
二、交易機構名稱、地址及聯系電話
名稱:上饒市廣豐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上饒市廣豐區永豐街道大塘路住建大樓八樓
聯系電話:0793-2662859夏先生
三、出讓采礦權標的
編號 | 標的名稱 | 礦區 位置 | 礦區 面積 (平方公里) | 開采礦種 | 出讓儲量 | 開采規模 | 出讓年限 |
K(2023)01號 | 上饒市廣豐區方村礦區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 | 上饒市廣豐區霞峰鎮 | 0.4394 | 建筑用安山巖 | 2887.499萬噸
| 100(萬噸/年) | 28.9年 |
項目具體情況詳見招標資料
四、投標人資格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實體,信用良好,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投標人必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參加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具體要求:投標人依法繳納稅收,提供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書)。
(3)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個月內開戶銀行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復印件)。
(4)投標人或企業法人必須提供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
(5)投標人必須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6)投標人必須未被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列入違法企業名單。
(7)投標人必須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書。
五、投標起始價
上饒市廣豐區方村礦區建筑用安山巖礦采礦權出讓的起始價為人民幣3500萬元。
六、報名及招標時間、地點
1.公告時間:自2023年01月13日17:00時起至2023年 02月16日17:00時止。
2.報名時間: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1月20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15:00--17:30時,節假日除外)。
3.報名地點:申請人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到上饒市自然資源局廣豐分局礦產開發股報名。經資格審核通過,報名成功的投標單位,方可取得投標資格,領取招標文件,逾期概不受理報名申請。
4.開標時間:本次投標時間為2023年02月17日下午14:00分至14:30分為止,開標時間為2023年02月17日下午14:30分(北京時間,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5.開標地點:上饒市廣豐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上饒市廣豐區永豐街道大塘路住建大樓9樓)。
6.發布中標通知時間:2023年02月17日下午18:30分之前發布中標通知。
七、地理位置、范圍及面積
上饒市廣豐區方村礦區建筑用安山巖礦位于方村礦區位于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西南225°方向直距3.50km處,行政區劃隸屬廣豐區霞峰鎮管轄。劃定礦區范圍坐標東經:118°09′26″~118°10′04″,北緯28°24′39″~28°25′08″;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8°09′45″、北緯:28°24′53″。
采礦權的相關情況
拐點號 | 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 |
X | Y | |
1 | 3144791.00 | 39613833.00 |
2 | 3144865.00 | 39613636.00 |
3 | 3145041.00 | 39613401.00 |
4 | 3145331.00 | 39613552.00 |
5 | 3145421.00 | 39613936.00 |
6 | 3145324.00 | 39614232.00 |
7 | 3145006.00 | 39614101.00 |
8 | 3144965.00 | 39614100.00 |
9 | 3144919.00 | 39614179.00 |
10 | 3144812.00 | 39614317.00 |
11 | 3144743.85 | 39614380.20 |
12 | 3144688.00 | 39614432.00 |
13 | 3144526.00 | 39614314.00 |
14 | 3144577.50 | 39614226.84 |
15 | 3144604.00 | 39614182.00 |
16 | 3144791.00 | 39614091.00 |
面積 | 0.4394km2 | |
開采標高 | +256m至+140m |
八、風險提示及有關情況說明
1.投標人需認真閱讀本招標公告,充分理解本招標公告風險提示及有關情況說明的所有內容。
2.礦產資源開發本身具有較高的風險性,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僅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儲量報告》及相關資料所載明礦區范圍的資源量、品位及礦體賦存狀態等,都有可能因進一步的生產性勘探和開發而發生變化,并不能保證開采礦種品位和儲量變化。建議投標人認真閱讀有關招標公告,并在投標前自行咨詢有關地質專家并詳細參閱礦區的有關地質資料,到實地進行踏勘,真實了解該礦區勘查開采的風險情況,其投標風險和勘查風險,均由中標人自行承擔。對此,出讓人不承擔責任,請謹慎決策,風險自擔。
3.投標人須在開標前將人民幣壹仟萬圓整(¥:人民幣1000萬元)的投資保證金打入出讓方指定賬戶,中標人壹仟萬圓整的投資保證金可轉為項目建設資金;未中標的,五個工作日內按原資金渠道退還,不計利息。
4.本次采礦權出讓按“凈礦”出讓標準進行,投標人中標后,需另行支付人民幣壹仟萬圓整(¥:人民幣1000萬元)的基礎設施費、政策處理費(礦山土地流轉、青苗補償、林地辦證、房屋拆遷補償及墳墓遷移等費用)。
5.投標人應對出讓范圍涉及的土地、山權、林權、道路、地下管線、水電供給、廢渣占地堆放、地表附著物、周邊群眾關系以及安全、環保、水土保持、三廢處理等影響資源開采作業的條件作充分了解。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違法分包。
7.由于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的,由此帶來的風險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九、特別約定
(一)中標人自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即成為采礦權人,采礦權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采礦生產,逾期不進行采礦生產的或中標人以各種理由不辦理相關手續的,出讓人可單方面終止《采礦權出讓合同》,有權收回采礦許可證,中標人(采礦權人)已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還,出讓人有權重新組織出讓該采礦權。
(二)嚴格按照綠色礦山的標準開采投產:開采方式達到資源利用高效化、企業管理規范化、生產工藝環?;?、礦山環境生態化的綠色礦山“四化”標準。
(三)礦山建設用地依照《江西省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意見》有關規定執行,應取得自然資源等部門批準,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四)中標人取得采礦權后,必須依法從事礦山建設、生產活動,遵循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集約節約利用礦產資源。
(五)投標人有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應當與采礦權所在地的鄉政府聯系,風險自行評估。
(六)凡參與本次招標活動的投標人,視為對本項目所有條款完全響應。